公 告
龙港巷市场4#楼(工贸市场楼)拟定2006年10月1日竣工开业,请已与常德市市场服务中心签订了《回迁安置协议》并明确在4#楼一楼从事服装、日化等行业经营的原龙港巷工贸市场经营户务必于2006年9月1日至10日到龙港巷市场服务站办公室办理门面的租赁手续,过期视作主动放弃回迁安置资格,其门面将由我单位另行对外招租。 特此公告
常德市市场服务中心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